重点推荐政策与补贴全国 / 中央部委0–6岁全学段政策文件文号/版本:国办发〔2024〕59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国办发〔2024〕59号)
AI总结
国务院办公厅顶层部署生育支持四维措施,明确优先实现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地市级全覆盖、有条件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及普惠托育水电气热按居民价格执行
文件从强化生育服务支持、加强育幼服务体系建设、强化教育住房就业支持措施、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四个方面提出13条具体举措,要求大力发展社区嵌入式托育、用人单位办托与托幼一体服务。
一线班级环创与带班实操方案
班级现场实施步骤
- 1. 推进普惠托育建设:优先实现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地市级全覆盖,大力发展社区嵌入式托育,统筹社区各类资源提供普惠服务。
- 2. 落实运营减负政策: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各地综合采取建设补助、运营补贴等措施降低机构成本。
AI 提炼关键要点(共 2 条)
推进普惠托育建设:优先实现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地市级全覆盖,大力发展社区嵌入式托育,统筹社区各类资源提供普惠服务。
落实运营减负政策: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各地综合采取建设补助、运营补贴等措施降低机构成本。
对照国办发〔2024〕59号水电气热居民价格条款,核查本园及托育点公共事业收费账单,向属地发改与卫健部门申请普惠托育居民价格认定。
围绕地市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与社区嵌入式托育点两条主线配置教玩具、数字化管理与医育培训服务。
完整原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国办发〔2024〕59号)
一、总则与文件精神
发文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发文字号/版本:国办发〔2024〕59号 | 发文日期:2024-10-28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地方关于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与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健全托幼一体化管理机制、规范保教质量评估并完善经费保障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正式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国办发〔2024〕59号)》。全文核心内容如下:
文件从强化生育服务支持、加强育幼服务体系建设、强化教育住房就业支持措施、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四个方面提出13条具体举措,要求大力发展社区嵌入式托育、用人单位办托与托幼一体服务。
二、正文核心条款与指标要求
第一条 推进普惠托育建设:优先实现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地市级全覆盖,大力发展社区嵌入式托育,统筹社区各类资源提供普惠服务。(原文条款依据:[依据:国办发〔2024〕59号 第二部分第(四)条])
第二条 落实运营减负政策: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各地综合采取建设补助、运营补贴等措施降低机构成本。(原文条款依据:[依据:国办发〔2024〕59号 第二部分第(五)条])
三、组织实施、质量督导与工作要求
全国各省市制定普惠托育生均定额补贴、公办园托班扩招与社区嵌入式托育点支持政策的顶层上位法依据。
园所管理与督导要求:对照国办发〔2024〕59号水电气热居民价格条款,核查本园及托育点公共事业收费账单,向属地发改与卫健部门申请普惠托育居民价格认定。